花蓮縣政府108年度「教育希望工程-公費留美計畫」甄選初審英文測驗通過名單

壹、公告事項
一、依簡章初審英文測驗公告事宜辦理。
二、英文測驗成績國中組須達209分(含)以上、高中組須達222分(含)以上,始具參加複審資格,通過名單如下(按姓氏筆畫順序排序):

(一)國中組 共14人
石○宇、林○慧、徐○璋、孫○妤、陳 昕、
張○昍、張○頎、陳○旭、程○芃、廖○辰、
廖○鈞、劉○睿、韓○宇、謝○晅。

(二)高中組 共12人
王○鈞、吳○茿、李○祺、林○妤、周○婕、
徐○騏、徐○雲、陳○綺、董○豪、廖○宇、
鍾○道、謝○婕


貳、注意事項:
一、以上通過初審者,請備妥複審書面資料(參照簡章第2頁),於108年7月9日(星期二)起至108年7月24日(星期三)止(以郵戳為憑),寄送書審資料,逾時不予受理。
二、一律採通訊報名,書審資料請以雙掛號郵寄至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(花蓮市公園路40號,03-8323924)。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組別,例如:「花蓮縣政府108年公費留美計畫國中組」、「花蓮縣政府108年公費留美計畫高中組」。
三、通過複審(書面審查)者,名單預計於108年8月9日(星期五)17時前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站(http://www.hlc.edu.tw/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