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政府109年度「教育希望工程-公費留美計畫」甄選通過決審名單
壹、公告事項
一、依據簡章公告辦理。
二、通過決審〈面試〉的名單如下:
(一)高中〈職〉組:李O捷、張O郅。
(二)國中組:林O陞、林O穎、何O穎。
貳、注意事項:
一、以上通過決審者,請於109年10月24日〈六〉至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(花蓮市公園路40號,03-8323924)參加說明會,上午9:00開始,敬請準時到達會場。
一、高中〈職〉組:
正取3名:劉○銘、魏○廷、黃○晟
二、國中組:
正取3名:洪○桔、葉○蓁、程○宇。
備取2名:黃○銨、李○葳。
三、請通過口試正取同學於112年3月4日參加錄取說明會,地點為花蓮縣政府教育處(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)第二會議室報到。
四、報到時間為08:30-09:00。
五、餘請參考附件-說明會流程表。
魏○廷、劉○銘、黃○晟
葉○蓁、黃○銨、杜○誼、王○祐、程○宇、李○葳、林○宸、蘇○寬、洪○桔
一、高中〈職〉組:
魏○廷、劉○銘、黃○晟。
二、國中組:
葉○蓁、黃○銨、杜○誼、王○糖、林○榆、蕭○萱、王○祐、程○宇、劉○○琦、李○葳、林○宸、蘇○寬、林○妍、洪○桔。
三、請上述同學自111年12月26日(星期一)起至112年1月4日(星期三)止(以郵戳為憑),將複審所需之書面資料送審,以雙掛號郵寄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謝先生收(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 號,03-8462860*581)。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「花蓮縣政府111 年公費留美計畫第二次甄選-高中(職)組/國中組」」,逾時不予受理。
四、書面送審所需繳交之文件,請詳閱簡章說明。
一、依據「花蓮縣政府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學計畫公費補助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次採線上報名,至111年12月2日星期(五)17時截止。
三、報名表單連結:https://forms.gle/ZVzBdpSBaPJFWGmW6
一、依據「花蓮縣政府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學計畫公費補助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次採線上報名,至111年12月2日星期(五)17時截止。
三、報名表單連結:https://forms.gle/qw1VERCM1Jm5ZELZ8
一、高中〈職〉組:
林○浩、簡○秀、江○恩、張○涵、宋○兒、邱○珊。
二、國中組:
林○慈、陳○語、黃○怡、廖○愛、謝○霓、廖○丞、陳○婕、戴○喆。
三、請通過口試同學於111年11月19日參加錄取說明會,地點為花蓮縣政府教育處(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)第二會議室報到。
四、報到時間為08:30-09:00。
五、餘請參考附件-說明會流程表
一、高中〈職〉組:
林○浩、簡○秀、江○恩、張○涵、宋○兒、邱○珊、邱○欣。
二、國中組:
林○慈、陳○語、黃○怡、廖○愛、謝○霓、廖○丞、陳○婕、戴○喆。
三、請上述同學自111年8月15日(星期一)起至111年8月30日(星期二)止(以郵戳為憑)),將複審所需之書面資料送審,以雙掛號郵寄至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謝先生收(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 號,03-8462860*581)。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「花蓮縣政府111 年公費留美計畫-高中(職)組/國中組」」,逾時不予受理。
四、書面送審所需繳交之文件,請詳閱簡章說明。
本年度公費留學承辦業者評審作業已於111年5月31日辦理完畢,評審結果如下:
一、國中組評審優勝業者:遠景安國際交流顧問有限公司、天下留學股份有限公司。
二、高中組評審優勝業者:遠景安國際交流顧問有限公司、天下留學股份有限公司。
一、依據「花蓮縣政府教育希望工程公費留學計畫公費補助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(111)年度預計選送10位高中學生及10位國中學生於112年度赴美留學,為公正公開甄選本縣優秀學子,訂定旨揭甄選簡章。
三、本次採線上報名,報名時間為111年6月6日星期(一)9時起至111年6月24星期(五)17時止。
111年度公費留學高中組報名表單連結(111年6月6日9:00開放報名)
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cXmq39buOIRXmODOsKmRp-_EXiEGUVv9RoprmHkpC1BCJJFA/viewform